細說漢字:引
左民安
這是“引人人勝”的“引”字,是個指事字。①是甲骨文的形體,是一張大弓。弓背上有一小畫作為指示符號,表示是引弓之處。②是金文的形體,與甲骨文相類似。③是小篆的形體,將原來弓背上的一小畫變為獨立的一豎畫。④為楷書的寫法。
《說文》:“引,開弓也。”這是對的,如盧綸《和張仆射塞下曲》:“將軍夜引弓。”開弓使弦滿,相距益長,因此可引申為“延長”、“長久”之意,如《詩經·小雅·楚茨》:“子子孫孫,勿替引之。”“替”為“廢”義。這句話的意思是:子孫后代,要永遠保持祭禮。拉滿弓,不發箭,“引而不發”可以作示范,這就可以引申為“引導”、“帶領”之義,如《史記·魏公子傳》:“公子引侯生坐上座。”這是說:魏公子引導侯生坐在上座。“引子”一詞是指戲曲的開始部分。中醫的藥引也叫“引子”。
——左民安《細說漢字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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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事字。甲骨文“引”字從弓、從丿,“丿”表示引弓。兩周文字承襲商代文字。《說文》篆文“引”字所從的“丿”變為一豎,為隸楷“引”字所本。《說文》:“引,開弓也。”本義是開弓。《莊子·田子方》:“列御寇為伯昏無人射,引之盈貫。”引申有延長、長久義。《爾雅·釋詁上》:“引,長也。”甲骨文習見“引吉”,義為長吉。《易·萃》六二:“引吉,無咎。”毛公鼎“皇天引厭厥德”(皇天將長久地飽享您的恩德)與《書·洛誥》“萬年厭于乃德”義同。又通“矧”,副詞。毛公鼎:“無唯正聞,引(矧)其唯王智(知)。”(連正常(道理,事情)都不知道,王還能知道什么?)(徐在國)
——《字源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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