細說漢字:繼
左民安

這是“夜以繼日”的“繼”字,本為象形字。①是金文的形體,像絲連續之形,故有“繼”義。②是小篆的形體,左邊又增加“絲”,右邊仍為絲的接續。③是楷書繁體字。④為簡化字。
《說文》:“繼,續也。”“繼”字的本義為“連續”、“接續”,如《離騷》:“吾令風鳥飛騰兮,繼之以日夜。”由此又可以引申為“繼承”,如《荀子·儒效》:“工匠之子,莫不繼事。”大意是:工匠的兒子們,沒有不繼承其父業的。又可以引申為“延續”,如《晉書·劉聰載記》:“觀魚于汾水,以燭繼晝。”“延續”就有“增加”之義,所以“繼”又有“增益”義,如《墨子·非命上》:“絕長繼短,方地百里。”
——左民安《細說漢字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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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事字。戰國文字“繼”字從二絲(右下“二”為省略符號),中間橫筆表示接續。漢帛書“繼”字仍從二絲,從二(省略符號)。《說文》“一曰:反
為繼”,此說不確。“反
”仍為“絕”,非“繼”。東漢陳球后碑“繼”字作“継”,魏高貞碑作“繼”。今以“繼”為“繼”的簡化字。《說文》:“繼,續也。”本義是繼續。拍錞蓋:“繼母圼。”《論語·堯曰》:“興滅國,繼絕世,舉逸民,天下之民歸心焉。”引申義有繼承、繼承者、隨后、接濟等。(徐在國)
——《字源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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