細說漢字:寇

這是“宜將剩勇追窮寇”的“寇”字。①是甲骨文的形體,外面是一座大房子,里面的左邊是面朝左站著的一個人,右邊的“攴”就是一只手舉著有杈的棍子(或鞭子)打人,這種關起門來行兇的人不是好人,所以稱為“寇”,如“匪寇”、“盜寇”等。可見“寇”字是個會意字。②是小篆的形體,也還能看出在房內打人的意思。但是到了楷書③就大變樣了。
從上面的字形分析可以得知,“寇”字的本義就是“盜匪”的意思。但是,我們必須注意,古代為反抗統治階級而起來鬧革命的勞動人民,也往往被誣蔑為“寇”,如:“大臣背叛,民為寇盜。”(《榖梁傳·僖公十九年》)從“寇盜”又引申為入侵者,如杜甫有一首《復愁》詩,其中有“萬國尚防寇”一句,這里面的“寇”字就是指入侵者。抗日戰爭時,中國人民對日本侵略軍就稱“日寇”。
有人把“張冠李戴”寫成“張寇李戴”,這是由于不了解兩個字的區別。其實,“冠”字上部的“禿寶蓋”在甲金文字中就是人的帽子形,下面的“元”也是“人”形,其中的“寸”就是“手”形,是以手拿帽子給人戴的意思。所以“冠”的本義就是帽子,它與“寇”字的形、音、義完全不同。
——左民安《細說漢字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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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意字。金文從宀(mián),從攴,從元。表意構件宀為房屋之象,攴為手持械器以擊狀,元為人首之象,三者結合會室內杖擊人意。西周時結構基本穩定,主要變化是元字人上的圓頭變為指事性橫筆。至戰國時主流變化是元上加一飾筆,成為篆書所謂“從二(上)從人”之元。其他變化則紛繁復雜細微,主要是:構件攴易作戈、戉,戈與戉同攴一樣可表擊打,強暴;構件宀或作廣(yǎn,屋形)、廠(hàn,可居之山石崖畔)、冖(mì,蒙覆形),廣、廠、冖等也同宀一樣可表居所;元下增加
(u)構件或飾筆;戈旁加飾筆,戈訛作
等。《說文》順承主流結構,然分析作從攴從完,與源頭階段文字不盡相合,可視為理據重構。隸變時,楷書筆勢化作寇,從冖者則作寇。構件攴或作殳(shū,兵器)
(蓋殳之變體),元或作衣,但皆未取得主流地位。從晉到隋唐,碑刻中出現的異體尚有
。現代整理漢字時以寇為正體。本義是強暴、劫奪。?鼎:“匡眾氒臣廿夫寇?禾十秭(二百秉禾為一秭)。”引申指入侵。陳御寇戈:“陳御寇散錢。”引申指賊寇。云夢秦簡《法律答問》:“賊入甲室,賊傷甲,甲號寇。”司寇,古職官。虞司寇壺:“虞嗣(司)寇白吹乍寶壺。”《周禮·秋官》有“大司寇”、“小司寇”,《法律答問》有“司寇”,《包山楚簡》2·102有“右司寇”。(張標)
——《字源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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