細說漢字:復

“百川東到海,何時復西歸,少壯不努力,老大徒傷悲。”這個“復”字很形象。甲骨文①的上部的中間是窖穴的上視形,可住人,其兩端是兩個出入通道。下部是一只腳,表示可以出入,可見這是個會意字。②是金文形體,左邊增加“彳”,表示行動,這就變成了左形右聲的形聲字了。③是小篆的寫法,直接由金文變來。④為楷書繁體字。⑤為簡化字。
《說文》對“復(復)”字的釋義是:“往來也。”這是對的。“復”字的本義是“回來”或“返回”,如屈原《九章·哀郢》:“至今九年而不復。”從“回來”義又可以引申為“報復”義,如《左傳·定公四年》:“我必復楚國。”就是說,我一定要報復楚國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中所說的“王辭而不復”,這里的“復”字不應理解為“回來”或“報復”,而是當“回答”講,是王推辭而不回答的意思。
“復”字后來由實詞轉(zhuǎn)化為虛詞,即作副詞用,當“又”或“再”講,如“日復一日”、“年復一年”等。
請注意:繁體字“複”“復”及“答覆”的“覆”現(xiàn)已簡化成“復”,但是“覆”字用在“顛覆”、“傾覆”、“覆蓋”、“覆沒”、“覆亡”、“覆轍”等詞中時,仍用“覆”不用“復”。
——左民安《細說漢字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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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意字。商代文字從
,是古代
穴的象形,正中的長方形像窖穴,兩頭為出入處。字從夂、從
,
亦聲,《說文》:“復,行故道也。”是其本義,但認為字“從畐省聲”則不確。復之本義為
,《說文》:“
,地室也。從穴,復聲。《詩》曰:‘陶
陶穴’。”《詩·大雅·綿》作復,皆為
穴之義。商代復字寫法,西周猶仿佛其形,春秋戰(zhàn)國發(fā)生省變及訛變,甚至夂形寫在上端。商代甲骨文中復字用法有三:一、通復,指報告。《合集》7076:“貞:
曰雀來復。”《周禮·天官·宰夫》:“諸臣之復”,鄭注:“復之言報也,反也。”即指報告。二、通復,意為再次。《合集》22048:“壬寅卜,令已復出。”三、用做人名。“貞:復先以歲(指歲祭貢物)。”(《合集》15483正)西周金文用復為復,一為又義。
比
銘:“復友
比其田其邑,復
言二邑。”頭一個“復”義為又;友讀賄,贈送之意。“復友”意即又贈送。一為還給義。同銘:“
比復
(厥)小宮
比田”,謂
比返還給小宮之田仍給
比。《侯馬盟書》用復為復,亦用復為腹。(劉桓)
——《字源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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