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象形字。甲骨文像披頭散發的兩個人徒手相搏的形象,其簡體省去了長發形。小篆是訛體,二人相搏的手都與身體割裂開來。許慎所說的“兩士相對,兵杖在后,象斗之形”,雖然分析字形不對,但所說的本義與“鬥”的初形是相合的。 “鬥”加上聲符,分化出“鬭”字。現在二字都被廢除,假借“升斗”的“斗”代替。(李守奎)
——李學勤《字源》

?這是“斗爭”的“斗”字。甲骨文①是面對面的兩個武士,頭戴武士帽,伸著手互相搏斗。②是小篆的形體,變得不像人形了。③是楷書的寫法。④是簡化字。
“斗”字本為“升斗”之“斗”。在這里是借來作“鬥”字的簡化字用,現在就按“斗爭”的“斗”來分析。
“斗”字的本義是“打架,斗爭”,如《史記•商君列傳》:“民勇于公戰,怯于私斗。”也就是說:老百姓在公戰方面勇敢,在私斗方面膽怯。在韓愈《答張十一功曹》詩:“吟君詩罷看雙鬢,斗覺霜毛一半加。”這里的“斗”字若解為“升斗”或“斗爭”中的“斗”都不通。其實它是“陡”字的假借字,是“突然”的意思。也就是說:讀完您的詩再看雙鬢,突然覺得白色的鬢發增加了一半。
在古書中常見到“斗茶”一詞,是以茶相斗爭嗎?不是的。這是古人比賽茶的好壞的意思。
請注意:“斗爭”的“斗”字在古代有好幾個異體字,如“鬥”、“閗”、“鬪”、“鬭”這四種寫法,在廢除異體字時把后面三種筆畫繁多的形體都廢掉了,可是第一種仍嫌筆畫多,書寫不便,所以又借“升斗”的“斗”字來代替,寫、讀、辨、記都方便多了。
——左民安《細說漢字》

兩士相對①,兵杖②在後,象鬥之形。凡鬥之屬皆從鬥。都豆切(dòu)。
【譯文】鬥,兩個士卒的手相對,兵器在後,象爭鬥的樣子。大凡鬥的部屬都從鬥。
【注釋】①兩士相對:謂兩士之手相對。②杖:兵器總名。
【參證】甲文作
。羅振玉《增訂殷虛書契考釋》:“卜辭諸字皆象二人相搏,無兵杖也。許君殆誤人形之
為兵杖與?自字形觀之,徒手相搏謂之鬥矣。”
——湯可敬《說文解字今釋》
鬥 03803805 0301581(115) 甲詁 金詁 戰典
兩士相對,兵杖在後,象鬥之形。凡鬥之屬皆從鬥。(都豆切)

釋形:甲骨文象兩人徒手相鬥,互持對方頭髮之形(羅振玉《增考》中62頁)。睡簡“鬭”字所從“鬥”已與“門”形難以區分。
《說文》釋為“兩士相對,兵杖在後,象鬥之形”,不知所據。段玉裁據《說文》分部次弟指出《說文》有誤,極有見地:“按此非許語也。許之分部次弟,自云‘據形系聯’,丮
在前部,故受之以鬥,然則當云:‘爭也。兩丮相對,象形。’謂兩人手持相對也。乃云‘兩士相對,兵杖在後’,與前部說自相戾,且文從兩手,非兩士也。此必他家異說,淺人取而竄改許書,雖《孝經音義》引之,未可信也。”
段玉裁說《孝經音義》引《說文》如此作,但漢京本《通志堂經解》所收陸德明《孝經音義》實作“諫靜:諍,鬭也,此字從丮,音飢逆反,兩丮相對門也,象門之形而非門,若從門者,非。他皆放此。二士對戟曰鬭。”(40冊22985頁)與《說文》及段注所引不同。臺聯國風出版,底本是原本《玉篇》的《篆隸萬象名義》中,“鬥”字及部內從“鬥”的九個字,“鬥”都寫成“門”形,與陸德明《孝經音義》所述合。其實秦漢文字“鬥”旁已經直是“門”形了。
——季旭昇《說文新證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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